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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者-3分,甚至删帖《回帖前請閱讀本版版規》

本主题由 婷小肉儿小姐。 于 2008-4-20 18:09 关闭

違規者-3分,甚至删帖《回帖前請閱讀本版版規》

引用:
1.恶心,冲击太大的,不符合有意思吧的帖。

2.表情灌水。


3.文不对题。

4.恶意攻击。

5.内容雷同。

6.拉帮结伙。

7.挑起事端。

8.政治新闻。


9.涉嫌广告。




如以上者会被扣除相应的积分,最低3分,提醒不改者10分。

希望大家在这玩的愉快,想说的是制定版规是为了论坛的好,而不是只针对某一个人。


[ 本帖最后由 婷小肉儿小姐。 于 2008-8-23 14:01 编辑 ]
部落格{ 哈斯本德 I will always LOVE U。}   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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